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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(3月1日),记者从2007年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主题定为“消费·和谐”,目的在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,增进诚信友爱,规范市场秩序,创建消费和谐环境。 与此同时,州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。史杰制售伪造产地种子案、农四师某药材公司商业贿赂案、伊犁某供电公司滥收费用案位居前三位。此次州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布十大典型案例,旨在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同时对违法分子予以震慑。据介绍,这10大典型案例的特点是案值大、受害人数众多,经营者弄虚作假广告坑害消费者,充分反映出2006年州直消费申诉热点。其中,有的案例中的责任人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处理。 据了解,2006年州消协在受理的投诉案件中,质量投诉的商品类别主要集中在通讯器材和服装鞋帽上。州消协负责人说,服装鞋帽和通讯器材、电器类投诉多,除因这方面的消费快速增长之外,经营者缺乏诚信、服务意识差也是主要原因。随着我州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,农民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能力也逐渐增强,投诉也相应增加,再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弱,造成经销商有机可趁。另外和其它商品相比,食品方面的投诉明显减少。该负责人说,这与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在流通领域“上游”的监管,充分发挥“以12315为中心的快速申诉举报网络”的作用有密切的关系。 十大典型案例: 一、史杰制售伪造产地种子案 伊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玉米种子48050公斤,没收违法所得35030元,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,计175151.45元,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二、农四师某药材公司商业贿赂案 伊犁州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三、伊犁某供电公司滥收费用案 伊犁州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四、袁国民销售不合格棉种案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案移交检察院处理。 五、安新民、麻翠花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霍城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假化肥,对安新民和麻翠花分别处以47840.5元和12799.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六、龚桂华销售不合格高粱酒案 新源县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751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七、张颖欺诈消费者案 奎屯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八、杨丽华销售不合格鱿鱼案 伊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5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九、李超伟销售不合格白酒案 伊犁州工商局依法做出没收不合格商品并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十、兵团奎屯中医院使用假药人血白蛋白案 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假药52瓶并处以46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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